汽车保险费用计算,汽车保险费用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医疗费保险报销比例是怎样的,该如何定责?
10000元以内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全部由交强险赔偿。超过的部分在第三者责任险内赔偿。由于你和保险公司约定的是不计免赔。应当由保险公司全部赔偿。保险公司赔偿90%是不合理的。
这种情况一般来讲,作为车辆驾驶人肇事方不要全部垫付医疗费,可以让受害人直接起诉你和保险公司,由法院进行判决,这样对受害人和肇事者都有利。
谢谢邀请!
根据题主所述情况,此次交通事故中的全部医疗费用都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理由如下 :
1. 你的保险是: 不计免赔,既然不计免赔,保险公司就得无条件的全赔;
2. 车险中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与社保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其性质不可比,保险公司以赢利为目的,而社保则是国家统筹。
3. 车险中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所有费用全由个人缴纳,而社保缴费由集体帐户和个人帐户两部分组成。
4. 车险是治伤救命,社保是治病救人。用药的要求不一样。
十几年来,我所参与处理的全部车险赔偿,其中30~50万赔偿标的的也有好多起,我说我代理的驾驶员均是“XXX不承担赔偿责任”大家可能不相信,我说一个比较经典(自我感觉)的案例:
帮一个驾驶员处理车祸,第一次在如皋市开发区法庭调解,赔偿标的近50万元,对方律师和独任审判员都对我说,出这么大的车祸,你(们)多少也得赔一点,想一点不贴不可能。后来,我说,那就不调(解)了,开庭吧。后来开庭,接传票后没去参与庭审,缺席审判的,最后判我们赔偿医药费20000多元。一收到判决书后,我就叫驾驶员把这钱交到法院去了。
紧接着,我凭法院的《裁定书》和代收收据,把中国人保如皋支公司起诉到如皋市人民法院,要求如皋人保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理由是 :
1. 保险公司参照社保医疗中药品分类按比例报销的做法缺少法律依据支持;
最近黄女士在外散步时,被一个酒驾人员开车撞伤骨折,送去医院治疗,但肇事司机无钱提供医药费,只能由亲友贴钱,这些治疗费能不能由医保支付?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王大爷在买菜路上被一辆电动车撞到了,车主直接走了,王大爷只能自己去医院做检查,花了不少钱,这些能用医保报销吗?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交通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下,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也就是说,黄女士、王大爷这种情况应由肇事者承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是不报销的。但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都不能用医保报销了吗?这个可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
谢邀!
现行保险公司理赔核算标准
- 医疗费用核赔原则:甲类全部报销,乙类药品按5%扣,乙类检查费按10%扣,乙类材料费国产按20%,进口按30%扣,丙类全部不能报销。
- 以上的费用是指与事故有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有些治疗外伤过程中,顺便治疗了其他慢性病的现象会存在。
- 我们假设用药全部合理,非医保用药如果直接按比例扣除,保险公司以90%理赔肯定不对,车主完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按实际甲乙丙类分别核算。如果是按实际药类核算出来的90%,那么是正常的。
- 这个赔付原则,是目前保险业内根据合同条款执行的核赔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
本案涉及的赔付与责任承担
- 事故认定本车全责,假设用药也是完全合情合理,那就需要全责方承担全部的费用。
- 除了医疗费用外,此次轻伤住院,还会产生的费用有: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 赔付限额是交强险的11万加三者保额100万。但是不是说这次损失总额在这个限度以内的,就是100%报销。这中间对“不计免赔”理解有偏差。
“不计免赔”到底不计的是啥
- 不计免赔是一个商业险中的附加险,针对每个主险根据事故责任比例需要承担的免责比例进行赔付,绝对免赔率除外。同时,医疗费用的核算不在此范围内。
- 如此次事故车主全责,只按照第三者责任险赔付的话,事故责任免赔率是20%。买了这个不计免赔,处理的是这个20%。
- 最简单的例子是:对方如果有车损,修复费用1万。那么在交强险2000元以外,剩下8000是商业险来赔付的。只通过三者险,可以赔付6400元,有了三者险附加的不计免赔,可以承担1600元。
个人建议:
- 目前通过法院途径解决的话,法院一般会将自费药部分,在交强险限额1万内先行判决,这样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会承担这部分费用。
- 如果只是对方只是轻伤,医疗费用自费并不是很多的话,建议车主衡量下时间成本,毕竟走法院途径太慢了些。